西即日起,西安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等7部門組成“一廳式”集中辦公,專門幫農民工討薪,辦公到2015年2月10日結束。(12月30日《華商報》)
  西安推出的“一廳式”討薪舉措不錯,充分體現了當地政府部門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視。據悉,凡在西安市範圍內各類用人單位務工的人員,在自身合法勞動報酬權益受到侵害時,都可向“一廳式”投訴舉報受理中心反映,該中心專門受理和處置農民工投訴舉報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問題,依法為農民工維權。無疑,有了“一廳式”討薪,農民工討薪方便快捷多了,再也不用東奔西走到處“求爺爺告奶奶”了,也不會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了。
  實際上,“一廳式”討薪在當地並非新生事物,而是早在十年前便開始實施了。據悉,自2003年起至今,西安市多部門每年都會進行“一廳式”集中辦公,為農民工討薪。十多年來經“一廳式”辦公直接處置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513起,涉及農民工2.13萬人,追討拖欠的農民工工資9664萬元。由此可見,“一廳式”討薪的效果非常顯著。這樣行之有效的好舉措,值得其他地方學習和借鑒。
  不過,在為“一廳式”討薪叫好的同時,也有一股酸澀和悲哀涌上心頭。“一廳式”討薪年年都搞,可為何還是無法徹底杜絕惡意欠薪的醜陋現象?“一廳式”討薪的成效越顯著、堅持的年頭越長,越折射出欠薪痼疾之頑固——政府多部門聯動,連續“討”了十多年,可依然“按住葫蘆浮起瓢”,擋不住某些用人單位前赴後繼坑害農民工。
  為何會這樣?我看到報道里有這麼一句話:“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且拒不接受人社部門整改指令,將依法追究用人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必須受到法律嚴懲。可是,依法追究為何還要設定一個前提,就是“且拒不接受人社部門整改指令”?假如欠薪單位接受人社部門指令進行整改,是否就不用追究其法律責任了?違法成本如此之低,在客觀上難免會起到縱容作用——我就不給農民工足額發放工資,沒被查出來,我賺了;查出來了,大不了補發工資了事。依法辦事本不該人為地添加條件,否則有故意“放水”之嫌。
  當然,這麼說並非認為“一廳式”討薪就是在搞形式、走過場,畢竟,對勞動法規執法不嚴甚至有法不依的問題,很多地方都存在,甚至可以說是普遍現象。跟某些地方比起來,西安能夠出台“一廳式”討薪的舉措,已經算是做得很不錯的了。各地需要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唯有如此,方能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剛性和力度,讓用人單位不能欠薪、不敢欠薪,讓農民工徹底告別“年年辛苦、年年討薪”的尷尬處境。
  文/喬志峰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一廳式”討薪的喜與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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