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01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張玉琴 廣州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答記者問。信息時報記者 何劍輝 攝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張玉琴 通訊員 穗府信) 昨日的市政府常務會還審議通過了《關於規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門名義舉辦且不使用財政資金節慶論壇展會等活動報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以政府名義舉辦的不使用財政資金的會展實行申報制度,防止活動過多過濫。此外,會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會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在會後的即時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吳明場就《通知》的相關內容進行了通報。《通知》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門名義舉辦(包括主辦、承辦、協辦或予以特別支持等)並且不使用財政資金的節慶、展會等活動(以下統稱“會展”)進行規範。
  《通知》提出,會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市政府對會展不提供擔保,不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吳明場表示,以政府及部門名義舉辦不使用財政資金的會展,對促進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具有一定積極作用,但易被假借政府名義用於商業目的,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此,《通知》從多個方面入手加強規範和管理,其中就明確以政府及部門名義舉辦的不使用財政資金的會展實行計劃提前申報制度,計劃由經辦部門申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實行目錄管理,未列入會展計劃目錄的不得舉辦,防止活動過多過濫。
  出問題經辦部門要接管
  《通知》提出,經辦部門應當監督承辦單位按照承辦協議舉辦會展。據瞭解,廣州市從2009年開始開展整治行動,對全市所有使用財政資金以政府及部門名義舉辦的會展活動進行摸查清理,壓縮大量政府及部門舉辦的會展。廣州市經貿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去年12月,經貿委就一共收集到的36個項目,經過經貿委認真研究和各部門的研究,最終保留了20場,市政府不作為主辦單位的有2場,分別是經貿委負責組織的廣州國際設計周和廣州國際時裝周。
    (原標題:以政府名義辦展會須先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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